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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 河北财政再出政采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1-1-22 0:40:5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推背图全集信息报/网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该省日前印发的《2020年建设一流营商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化采购系统,实现采购项目全流程、全上网、全覆盖、全透明的运行机制。努力提高采购透明度,向市场主体及时无偿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各类采购信息。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各预算单位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30%以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那么,涉及到具体执行部门,该如何去落实?据财政厅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优化采购营商,结合实际,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建设一流营商体系规范采购行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推进举措及组织实施。

  “在推进举措方面,我们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财政厅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向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介绍,首先明确由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级政务服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级财政部门、雄安新区改发局,负责加快建立和完善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采购项目全流程网上运行机制。

  一是全面推广线上服务。优化升级省级采购项目网上开标大厅、电子档案、场地预约、专家费管理等系统功能模块;督促指导设区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电子化(包括采购)交易系统。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是实现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对于需要在多个区域内抽取评审专家的项目,实现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省本级和具备条件的设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行;成功后,再向市县(区)推广。

  推进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是优化采购营商的重要举措。据财政厅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由财政厅,市县(区)财政部门、雄安新区改发局,各级采购人负责提高采购透明度,并及时向市场主体提供依法公开的各类采购信息。

  一是优化升级“中国河北采购网”栏目内容设置,使网站信息公开渠道更畅通、模块更丰富、查询更便利。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是推行采购意向公开。采购人应在部门预算批复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中国河北采购网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要求2020年12月底前,省本级试点;2021年,省本级全部实行;2022年前,各市县(区)全部实行。

  运用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据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方案》还进一步明确,各预算单位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为:财政厅,市县(区)财政部门、雄安新区改发局,各级采购人。

  一是优化升级预算填报系统。强化采购人落实采购政策主体责任,在编报部门年度预算时,应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此项工作要求2021年编报部门预算时实施。

  二是督促落实编报预留份额。在编报2021年预算过程中,财政部门应监督指导采购人科学合理编报预留份额,落实预留份额指标。要求2021年编报部门预算时实施。

  

关键词:河北财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