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优惠”、“超低价格”、“全群最低价”、“低到你想不到的价格”……这是撰稿人纪争辉(化名)在自己加入的一个QQ群里看到的广告语。
在这个名叫“论文代理联盟”的QQ群里,用户叫卖的“商品”主要是期刊版面。偶尔,也会有兜售专著书号和论文署名权的信息发布。
一般来说,QQ群里的每位用户会发布一到两种期刊的征稿信息,但纪争辉发现,有一用户发布的征稿信息里提到了好几种期刊:《科技资讯》、《科技创新导报》、《中国科教创新导刊》和《中外医疗》;而近年来,这几本“旬刊”每期发表论文的数量都比较多,有的甚至一期可刊载200多篇论文。
中国青年报记者以文为由向《中外医疗》的杨编辑询问,该编辑告诉记者,“我们国家级的,费用2300字符800元”。
有意思的是,记者在今年的《中外医疗》等上述期刊的版权页上,都能看到这样一则“特别提示”:为共同出版纪律与,请作者勿向本刊编辑及其他工作人员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出现纠纷,本刊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
在上述QQ群里,有两个用户经常“”着发布上述4种期刊的信息。纪争辉查询发现,这4种期刊在新闻出版部门备案信息中登记的负责人均为“郭陆庄”。
记者在国家图书馆期刊借阅处查询时了上述任职信息:郭陆庄同时担任了《科技资讯》的社长和总编,《科技创新导报》的总编,《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的主编,《中外医疗》的社长和总编。同时,他还是《糖尿病新世界》的执行总编。
上述期刊编辑部的部分工作人员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例如,张金荣同时担任《科技资讯》的副总编,《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的副主编,《中外医疗》的副社长,《糖尿病新世界》的主编;《科技资讯》和《科技创新导报》的编辑部主任均为陈鹏,且这两种期刊总编室的3位工作人员完全相同……
例如,《中国科教创新导刊》和《糖尿病新世界》在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的信息查询系统中的备案地址是相同的。有一名自称“张老师”的编辑在不同时间发的约稿函里留下了同一个联系方式,却分别为《科技资讯》和《科技创新导报》约稿。
再如,这4种期刊的封二和封三会相互刊登彼此的“学术论文征集启事”,今年第3期的《中外医疗》封二刊登了《科技资讯》的“学术论文征集启事”,启事的最后写道:“本刊长期与《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科技创新导报》和《中外医疗》期刊开展学术交流,优秀我刊可推荐至以上刊物优先发表。”
《科技资讯》的主管单位是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主办单位是国际科技服务中心、合作创新国际科技服务中心。
《科技创新导报》的主管单位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主办单位是中国宇航出版社、合作创新国际科技服务中心。
《中外医疗》的主管单位是卫生部,主办单位是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二十一世纪联合创新()医药科学研究院。
记者通过市工商信息系统查询得知,合作创新国际科技服务中心、《科技资讯》社有限公司和《中外医疗》社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代表人/负责人”均为郭陆庄。
对此,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种期刊的总编或社长由同一人担任的现象是可能存在的,因为有的期刊集团有很多报刊,可能只任命一个总编或社长。但是,如果一个总编掌管了多种不同类型的,而这些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这种现象就值得怀疑了。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不一样,几乎不可能同时任命同一个总编或社长,这里面很可能存在卖刊号的现象。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今年年检结束之后,新闻出版总署在其期刊查询系统中,除公开期刊的刊名、刊号、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之外,还将公开该期刊的第一责任人姓名,以便查询、监督。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期刊创办时,须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其中包括期刊的办刊旨。期刊的办刊旨决定了其性质,一旦刊载内容偏离了办刊旨,或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办刊旨,均属违规。
记者在国家图书馆期刊借阅处查询时发现,上述4种期刊均为旬刊,刊载的内容绝大多数都是论文,但其办刊旨难称与学术有关。
例如,《科技资讯》的办刊旨是:“关注科技发展热点,报道高新技术前沿;追踪科技研发动态,介绍科技探索历程。本刊主要刊登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方面的科技文献和最新资讯。”
记者翻阅了几本新近出版的《科技资讯》,其中设置了“高新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动力与电气工程”、“能源与”、“污染与防治”、“工程管理”、“企业管理”、“科技教育”、“学术论坛”、“图书馆论坛”等13个栏目,除与科技相关的文章外,也不乏《浅谈如何巧记单词》、《小学低年级识字教学之探讨》、《寓德育教育于音乐教学中》等基础教育领域的论文。
刊登在《科技资讯》上的绝大多数论文的篇幅为1个页码。2011年第3期的《科技资讯》有256个页码,刊登论文212篇。印刷的正文字体用的是小五号,很少有论文配发图表。
近两年的《科技资讯》采用的印刷纸张都非常薄,但记者将2010年出版的全部36期《科技资讯》叠放在一起测量其厚度,刻度显示其超过了28厘米,接近一尺。
《科技创新导报》、《中国科教创新导刊》和《中外医疗》等3种期刊也存在类似的现象,但其页码数和刊登的论文数量略逊于《科技资讯》。例如,2011年出版的《中外医疗》有192个页码,刊登论文158篇。2010年全年的36期《中外医疗》叠放厚度超过22厘米。
在国家图书馆期刊借阅处记者借到2004年第1期至今的《科技资讯》。《科技资讯》创刊于2003年,在2004年和2005年,其刊载的内容以资讯类文章和广告为主,其中大部分文章是编辑部自行收集的,社外来稿很少有者的信息,甚至用的都是笔名。
2004年第1期的《科技资讯》卷首语写道:“从2004年起,上、下半月刊发两种不同风格的。一本办成汇集最新科技资讯及指导投资创业与企业经营的科技期刊。另一本办成运用科技视角解析产品品质、引导消费的科技刊物,刊发通讯、数码、家电。汽车、计算机等产品。成为都市时尚休闲人士的消费生活指南”。
2005年5月,《科技资讯》的刊期从半月刊变成了旬刊:上旬出版的A刊名为“车赏”,中旬出版的B刊叫做“midi音乐制作”,下旬出版的c刊的主题是“商务广场”。
自2006年第1期起,《科技资讯》刊载的内容陡然转型,开始刊登各类论文,1月平均每期刊登140余篇,2月平均每期刊登近190篇,以后每期刊登的论文数量都超过200篇。
而《中外医疗》的前身是《化工之友》,于2007年正式更名《中外医疗》。在更名之前,《化工之友》在征稿启事中就已经开始征集论文。
上海理工大学学术期刊收费情况调查研究课题组在2007年进行的调研发现,当时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直接造成了学术期刊版面的需求数量(约480万篇/年)大大高于供给数量(约100万篇/年)的现象。版面需求和供给的严重失衡,使学术期刊收费成为现实,引发了“发表论文与人情的交易”及“发表论文与的交易”等现象的出现。这种失衡所形成的巨大利益空间,导致了“非刊”、“版面出租”、“论文中介”、“李鬼”等不现象的产生。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和他的研究团队对论文买卖“市场”的规模进行过估算:2007年,我国买卖论文“产业”规模为1.8亿~5.4亿元,而2009年的规模可达10亿元。这其中就包括“高额营利性版面费市场在内”。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纪争辉提供的“论文代理联盟”QQ群聊天记录中看到,最近的半个多月以来,该群内每天都有20条左右的信息更新。这个创建于2009年10月,有190名用户的QQ群的资历和规模只能算中等。日前,记者利用“QQ搜索群”系统检索发现,带有“论文代理”关键词的QQ群有86个。多数群的用户数量在100~200名之间,其中不乏用户超过300名的群,最早的百名用户规模以上的群创建于2005年12月。
若是用“论文”两字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应结果可达6万余条。其中相当一部分与论文中介有关,例如,一个名为“超级论文群”的QQ群的用户数量达到了500名的上限,其简介明确写道:“教师论文/林业/文化/医疗/交通/市政等各类职称论文发表,刊载国家级刊物”。
据《法制日报》3月16日报道,武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了一家论文代理机构。当天,有用户在“论文代理联盟”QQ群里发布了这一新闻链接,并加注了“冒冷汗”的表情。但其他用户并未回应该留言,继续发布着各自的征稿和招聘组稿代理的信息。
近年来,我国高校学生获得学位、各行各业在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等人才评价工作中将发表论文数量、论文发表在什么级别的刊物等都作为量化考核的指标。目前社会上发表论文的需求远远大于各类期刊所能提供的版面数量。
目前部分学术期刊为何存在质量不高、收取版面费等问题?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管理有何新举措?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负责人日前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专访。
中国青年报:在2月23日新闻出版总署召开的“加强学术期刊管理”专家座谈会上,总署报刊司负责人透露,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管理,出台相关政策,严格学术期刊与非学术期刊的界限。目前,区分学术期刊和非学术期刊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期刊创办时,须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期刊的业务范围包括期刊的办刊旨和文种)。
如果期刊需要变更其业务范围,例如由非学术期刊变更为学术期刊的,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期刊擅自变更办刊旨属违规行为。
答:那些需要投发学术论文的作者,往往是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较高学历的人,他们对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和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的学术期刊必须有所了解,然后才能有针对性地。
目前确实存在一些非学术类期刊未经批准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少数学术期刊超越业务范围等违规行为,对于定位不明确的期刊,或者是对有上述违规行为的期刊,我们将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
我们作者在没有对刊物进行调查了解之前,不要盲目,更不要轻信网络上一些论文中介的介绍。当然,作者对于自己论文的学术质量应当心中有数,如果为了发表论文而给某个期刊或者网络中介交钱以达到发表论文的目的,其实是助长了一些期刊的违规行为。
答:在上世纪90年代,新闻出版部门就已经发布了《科学技术期刊质量要求》、《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等相应的期刊质量评价的规范性文件。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办法(试行)》和《全国期刊出版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3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修改后的《出版管理条例》第52条明确“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版单位综合评估办法,对出版单位分类实施综合评估”,从今年起,总署和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开始对期刊实施综合质量评估工作,我们将把学术类期刊列为评估的重点,对评估中确认的不合格期刊实施退出。
答:近两年,一些学术期刊超越业务范围,发表大量低质量论文的现象较为严重,甚至一些非学术期刊类也在大量刊发学术论文。
这一不正常现象有着比较复杂的、深层的社会原因。近年来,我国高校学生获得学位、各行各业在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等人才评价工作中将发表论文数量、论文发表在什么级别的刊物等都作为量化考核的指标。其中,医药卫生界和教育界的考评晋升体系尤其体现了这一点。这导致部分医药卫生类和教育类的期刊成为低质量论文滥发的“重灾区”。尽管目前我国有1100多种医药卫生类的期刊,占科技期刊总数的四分之一还要多,但仍然“放不下”医药卫生界从业人员为职称评定、业绩考核而想发表的论文。目前社会上文的需求远远大于各类期刊所能提供的版面数量。加之一些期刊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没能坚守住新闻出版行业的底线,出于经济利益驱动,放弃了对广大读者、社会和自己声誉的责任感,给我国的学术界和出版界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们将继续采取各种方式强化对全国各类期刊的有效监管,通过属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期刊主管主办单位的有效管理,及时发现期刊存在的违规问题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现行法规的授权管理范围内,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对期刊出版的违规行为进行“围追堵截”。
对卖刊号导致出版权失控、出版综合质量严重不合格等严重违规的期刊,我们将依照有关法规撤销其期刊出版许可证。
此外,我们还将通过各种方式对期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业务素质,从而减少期刊的违规行为。
但是,目前新闻出版部门所能采取的上述治理措施只是在“下游”的“围追堵截”,期刊出版不正常现象的根源在于目前人才评价机制对论文发表的要求。只有全社会形成科学合理的论文评价机制、机构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机制,诚信意识深深植根于全体心目之中,一些不正常的现象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
同时,在社会快速发展的变革时期,急功近利、投机取巧、轻浮急躁的心态比较普遍,影响了相当数量的人群,导致出现学术造假、学术期刊异化等一系列问题,对此,我们要有的认识。
中国青年报:有报道称,因违规刊发学术论文而受到被新闻出版总署处罚的《中国包装科技博览》目前已经复刊,并更名为《中国科技博览》,继续征稿。您是否掌握相关的情况?
答:我们关注到了相关的报道。这里要明确的是,《中国包装科技博览》停业整顿3个月的时间尚未结束,该刊不得擅自恢复出版。我们将依关法规对“知错不改”的期刊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同时,我们要感谢新闻、专家和社会对新闻出版事业的关心,希望和社会对违规期刊进行举报,也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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