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面拐到美艳妻今天上午,福建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副秘书长赖碧涛、省卫计委副主任陈辉、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处长赖以刚介绍近期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在城市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深化基层医改有关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11月中旬,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天,省医改办、省卫计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今天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省副秘书长赖碧涛先生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及起草过程,介绍在全省如何推动这一政策落实。
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11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包含《关于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在城市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两个附件(以下简称“深化基层医改文件”)。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背景、文件的主要特点以及下一步我省贯彻落实文件的措施。
2009年3月17日,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意见》,就明确提出了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当时的主要任务目标定为“四基一公”,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和公立医院试点取得突破。这五项任务特色很明显,就是要解决保基本的问题,或者说解决基本医疗服务的问题。随着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保障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刚性需求日益增长,“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日益突出,需要建立一个按层级分流病源的机制,所以这个时候分级诊疗制度就呼之欲出。
2015年我省被列为全国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福建省委省印发了《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试点方案》,将强基层作为两大重点任务之一,提出以“强基层”促进“保基本”。把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放在卫生发展的重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但是,随着公立医院综合的不断深化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业人口的转移,以及新一轮提出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要求,一些新的矛盾与问题也逐渐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是县级医院龙头作用没能充分发挥。缺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协作机制,不仅不能带动基层服务能力的提升,反而虹吸基层卫生人才,将病人引导到上级医院就诊,“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难以形成。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机制不活。绩效工资制度虽然基本保障了医务人员的基本收入,但用于分配的励性绩效工资数量太少,档次拉不开,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服务能力弱化。比如,2015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量93万人次,较2009年减少32万人次,减幅为25.6%,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外科、产科等科室工作量更是明显萎缩。
四是人才问题突出。目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空编8826人,占总编制数的22.36%;在岗人员中,长期聘用的编外人员达11695人,占在岗人员数的27.62%,存在既招不到人、又有编入不了编的现象。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所)中本科以上学历占13.89%,中高级职称人员仅占16%;乡村医生队伍“四低一高”(即学历低、职称低、收入低、信息化程度低、年龄高)现象未得到扭转。
五是上下用药目录不一致,制约了基层承接下转病人的能力。主要是上级医院用药目录大、基层用药目录小。医保政策不统一,对分级诊疗的引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今年8月19至20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召开,习总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提出了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的38字方针,即“以基层为重点,以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基层医改被放在了重要的。随着形势变化,福建省委、省决定出台深化基层医改文件,这份文件出台很不容易,前后历时近一年,是省委、省经过审慎研究的。期间,广泛征求了各级、省直有关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过省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该文件还专门征求了国务院医改办的意见。这份文件含金量高,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只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信一定能够达到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提高群众就医感受的预期目的。
我省深化基层医改文件提出了深化县级办医领导体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基层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打通农村和城市两个“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主要体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一)围绕“强基层”,注重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发挥县级公立医院龙头作用,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县域医疗技术、医疗协作服务和信息服务等三大平台,增强其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县域综合医疗服务整体实力。二是发挥基层健康“守门人”作用。在农村,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延伸举办一个公益性的村卫生所。在城市,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开展城市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
(二)着力“建机制”,创新三大机制。一是办医领导体制,要求县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进入实质性运作,明确其统筹管理县、乡、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二是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年薪制和聘任制,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实行医院全额预算和全成本核算。三是财政投入机制,明晰投入责任,加大对基层卫生财政投入。
(三)突出“增活力”,完善四项激励措施。一是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构成,形成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惩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二是采取更加灵活的用人用工制度,吸引人才下沉基层。三是注重基层人才培养,对医务人员的职称评聘、招聘录用和编制管理等予以政策倾斜。四是稳定村医队伍,建立完善经费保障与社会保障机制,对村医的各项补助经费打包交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落实村医社会养老保险与养老生活补助政策。
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事关医改大局,事关民生福祉。“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切实把基层医改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下一阶段我省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文件落到实处。
(一)加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根据深化基层医改文件,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价格、医保、人才等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政策的细化和任务分解,并明确时间表、线图,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办医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各地进一步理顺基层医改领导体制,今年年底前完成县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并促进其进入实质性运作。加大基层卫生投入,落实六项办医责任,特别要加快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18年基本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实现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双达标,全部回归公益性。
(三)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2017年,要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围绕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内部分配制度、人事编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重点推进。同时,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重点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协作、信息这三大平台的建设。
(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突出公益性、保障农村医疗卫生网底”为重点,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今年底前完成30-50%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设立,2017年完成全覆盖。
(五)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为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加快推进城市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2017年各设区市选择1个市辖区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其中福州市要做到所有市辖区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省覆盖。
(六)加强督查指导和宣传。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我省将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完善督办协调、督查落实、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推动政策文件的落实落地,为分级诊疗制度奠定的基础。同时,正确的导向,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基层医改宣传工作,宣传基层医改的成效和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使得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这正需要在座各位朋友的继续参与和大力支持。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现在我就2016年11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的意见(试行)》提出的七个任务进行介绍。
(一)成立县级(市、区,下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目前我省省市两级均已成立本级公立医院管委会,而县级多数未成立。为了加强基层医改组织领导,《意见》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医管委)全省覆盖。县设立县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县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由相关部门组成,县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明确办医责任。《意见》明确县级四项主要办医责任。一是领导责任。县医管委对县域内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投入、大型基本设施和设备建设、人员配置、院长年薪等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和监督。二是保障责任。制定区域内医疗卫生总体规划,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加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人才培养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力度。三是管理责任。落实办医自主权。完善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年薪制等。四是监督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督,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年度预算和委派总会计师制度等。
(三)借鉴“一归口、三下放”经验,落实办医自主权。借鉴龙岩长汀经验,县域医疗机构办医体制,由县医管委对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职能(人事、业务、经费等)进行归口管理,并将内部人事管理权(聘用编外人员、内部人员管理)、经营权(科室设置、专科发展、资金安排等)、分配权(统筹使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收支结余和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等)下放给医院自主分配,从机制上解决基层活力不足问题。
(一)明确县医院主要职能。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危急重症抢救等,开展一、二类手术与疑难病转诊,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工作。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印发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应设置内、外、妇、儿等15个临床科室,具体掌握200余项基本医疗技术。县级公立医院应按上述标准执行,以有效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二)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职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和双向转诊服务,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我委确定了98个病种与项目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基本标准和115个病种与项目的推荐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按照标准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对超出服务清单和服务能力范围的,应将患者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并接收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病人,发挥“治小病、管慢病、转大病”的功能。在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城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机构,负责城市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等。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明确“准”要求,即不准盲目扩张、不准举债建设、不准超标准建设、不准由社会资本承包经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
(三)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龙头建设。主要是建设“三平台”、“六中心”,即构建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县域医疗服务协作平台、县域医疗服务信息平台三大平台;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龙头,建立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六大中心,辐射县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
我省于2014年底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目前进度不平衡,以三明为代表的部分地区全面推进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大多数县仍停留在仅完成药品零差率这一单项的进度上,综合性在县级医院层面还未全面推开。《意见》要——今年底前各地做好准备工作,明年初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以借鉴三明经验进行四方面,即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内部分配制度、人事编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将医院总收入结构将医院总收入结构分为三块,即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诊察护理床位手术治疗收入(第三块统称为医务性收入)。医院人员工资总额的测算仅与医务性收入挂钩,充分体现医护人员的劳务价值。
二是内部分配制度。院长年薪由财政全额负担,院长代表管理医院运行。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院内人员年薪由基础工分、工作量工分和惩工分三个部分组成,打破人员工资与科室创收挂钩的分配模式。医务人员年薪分配由医院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核定。原则上工资总额分配比例为:医生、和行政后勤团队分别占工资总额的50%、40%和10%。
三是人事编制制度。实行院长聘任制;创新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县级公立医院可在编制内,明确备案管理办法及流程后,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使用备案制;逐步实行同工同酬制度。
四是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医院结余资金管理,明确各项基金相对应的支付范围和目的;加强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实行全面预算和全成本核算。2016-12-15 09:31:06
(一)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构成。一是财政核拨的人员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二是扣除成本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三是医务性收入(扣除药品耗材、检查化验),工资总量由县医管委核定。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得冲抵人员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
(二)绩效分配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院长年薪由县医管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量内确定。院内医务人员年薪由医院在工资总量范围内自主分配,绩效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技术性含量高的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
(三)用人用工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编制数内,采取入编和占编不入编两种方式聘用人员。入编与占编不入编人员逐步实行同工同酬,所需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财政核发。超过编制总数的聘用人员,需经县医管委核定人员数和工资发放标准。
(一)在农村,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通过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目标,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在城市,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借鉴厦门市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经验,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市辖区开展家庭医生慢性病管理签约服务试点,其中福州市作为推进家庭医生慢性病签约服务的重点区域,2017年应做到所有市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一是在县卫计部门设立基层卫技人员管理服务保障中心,具体承担招聘、管理、调配人员的事务性、服务性等工作,探索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管理机制。
二是放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聘用人员的学历,对新聘用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和公共卫生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医技和护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符合条件的紧缺急需人才通过指导目录可采取直接考核或面试等更为简捷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提高编制使用率。
三是机构编制部门按分类调整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研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核定办法。县医管委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总量内,可合理调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四是放宽基层职称评审条件。对基层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在学术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不做硬性要求。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职称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15%,县级提高至20%。
(一)在价格方面,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所)一般诊疗费政策,设立诊查费、注射费,同步落实医保报销政策,不增加群众个人费用负担。
(二)在医保方面,对现有基层医保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拉开基层与不同等级医院或县域内与县域外医院报销差距。积极鼓励推广在基层普通门诊使用基本药物取消起付线、在医疗联合体内转诊取消二次起付线等做法,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三)在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全部执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实行网上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用药品种相衔接。
我委将按照省委省的统一部署,在省医改办指导下,全面推进基层医改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基层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
谢谢陈辉副主任。下面进入到提问环节。提问的记者朋友请举手示意。提问时请先通报一下你所代表和服务的。
这次出台的基层医改意见中提出深化县级办医领导体制,有哪些主要措施?意见提出在医保方面要对现有基层医保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拉开基层与不同等级医院或县域内与县域外医院报销差距,引导群众合理就医,请问具体会采取什么措施?谢谢。
大家上午好。我来回答刚才这位记者朋友的问题。为深化县级办医领导体制,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成立县级(市、区,下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为了加强基层医改组织领导,《意见》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医管委)全省覆盖。县医管委主任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由相关部门组成。
县医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医管办”),负责县医管委具体日常事务。成立县医管委的目的是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办医职能进行归拢,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办医体制,履行举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二、明确办医责任。《意见》明确县级承担四项主要办医责任。一是领导责任。由县医管委负责审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投入、大型基本设施和设备建设、人员配置、院长年薪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二是保障责任。制定区域医疗卫生总体规划,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加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人才培养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力度。三是管理责任。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业务、经费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医自主权的落实,医疗机构院长选拔任用机制的完善,院长任期目标年薪制的实施等。四是监督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督,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年度预算和委派总会计师制度等。
在拉开不同等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方面,在下一步的实施过程中,将由医保部门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相应的政策,以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机制不活,缺乏激励机制,《意见》在绩效分配制度有以下方面的:
第一方面,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量:由财政核拨的人员基本工资和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扣除成本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扣除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的医务性收入等三部分构成。主要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人员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等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完成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且通过考核后,可以将扣除成本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和医务性收入作为工作人员的励性绩效。同时,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得冲抵人员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
第二方面,绩效分配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院长年薪由县医管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量内确定。院内医务人员年薪由医院在工资总量范围内自主分配。
第三方面,在分配制度中推行“双考核、双挂钩”,打破大锅饭。一方面是由县医管委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的绩效工资总额、院长任免、惩、财政补助等挂钩;另一方面是医院对内部科室和员工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惩、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突出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控制、就诊转诊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重点指标,打破平均主义,向关键岗位、业务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
城市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内容是: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家庭医生团队,通过签订服务协议的形式,为辖区内常住的、经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的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医保患者提供签约服务。
由于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因此首先要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有关“两病”健康管理的内容,包括随访管理、用药指导等,在此基础上,还为签约患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是评估健康状况,根据患者病情轻重和控制情况,进行分类管理。二是门诊服务。优先预约及诊疗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可一次性开具4~8周治疗性药物。三是转诊服务。上级医院专诊预约、检查预约和根据病情需要的优先转诊、优先安排住院服务。四是健康监测管理。为签约慢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体格检查、全程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服务。五是上门服务。经家庭医生评估后,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人可免费享受每季度1次上门出诊服务。另外,签约双方还可以共同商定,提供如患者家庭康复指导、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内容。每个试点地区都可以根据当地居民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制订签约服务包。
对签约居民可以享受的优惠方面,主要是制定医保倾斜政策。一是适当提高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诊疗的医保报销比例,拉开社区与不同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差距。二是鼓励推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使用基本药物零起付线、在医疗联合体内转诊住院取消二次起付线等做法,对按分级诊疗规范要求从基层办理转诊以及符合下转指征至基层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实行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三是试点初期有条件的地区可暂不收取居民个人支付的签约服务费。
“一归口、三下放”政策如何激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的活力?下放后如何做好监督,有什么具体措施?
2. 将内部人事管理权、经营权、分配权下放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机制上解决基层活力不足问题。
具体来说,内部人事管理权包括聘用编外人员、内部人员管理等;经营权包括机构内部科室设置、专科发展、资金安排等;分配权包括统筹使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收支结余和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员工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等。
在监督方面,之前已经提到过了,我们主要实行“双考核、双挂钩”的形式,来确保整个工作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是指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公立村卫生所,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由村委会无偿提供,村医由乡镇卫生院下派或从当地具备条件的村医中择优选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实行“七统一”,即对村卫生所的建设、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信息化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归口管理,从而实现“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目标,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设置要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交通便利条件等因素,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有一所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常住人口超过2000人的行政村可设置中心村卫生所,边远山区、海岛常住人口较少(少于500人)的行政村可由周边村卫生所提供服务或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定期巡诊。原则上村卫生所按每千人口配备1名村医,最多不超过3名。
村医的薪酬主要来源于村医基础津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经费、由新农合医保基金支付的一般诊疗费这四部分组成。这些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经费和各种政策性补助经费,打包交给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经考核全部用于村医的人员经费。村卫生所村医薪酬待遇按照不低于现行购买服务的相关费用标准,由乡镇卫生院按月发放。
谢谢赖以刚处长。各位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会后我们会把这次发布会的文字实录发布到省卫计委网站“卫计”栏目,供各位记者参考。谢谢各位朋友参加,也感谢三位嘉宾莅临本次新闻发布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