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我省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省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组织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流程自筹项目是指,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筹措全部科研经费,在省科技厅指导下实施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省科技厅网站科技计划-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在线办理-项目申报过程说明)。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省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省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金木水火土查询表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7除各专项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项目的执行期不得超过2021年12月。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
8获得此次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在今后申报计划财政资助项目时,适用相关限项要求,即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在无其它在研项目情况下,仅可再申报2019年度不同计划类别项目1项。
本文由来源于325棋牌 325游戏中心唯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