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等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疾病或者病史,无吸毒或者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四)三年内发生道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得报名应聘。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不能报名应聘。
经面试、体检、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有关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500元。试用期满,同企业职工一样待遇。合同期内表现优异者经考核适时转为莒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职工。
报名人员填写《莒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莒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随即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