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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确认网约车

※发布时间:2018-3-20 21:18:5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在诞生两年多之后,中国网约车终于迎来了身份。7月28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网约车地位得以确立,同时明确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以按照一定程序转为网约车,从事网约车运营。

  《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的车辆、驾驶人员标准。其中车辆要求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但删除了原征求意见中,要求网约车使用符合的出租汽车计价器等条款。

  驾驶员要求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犯罪记录;城市人民的其他。

  按照新政,未来符合条件的车辆要从事网约车服务,需在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而网约车司机也要申请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只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就可从事网约车服务。滴滴、优步等平台上接入的大量私家车,有望摆脱“黑车”身份。

  目前,大量网约车平台上的车辆为兼职,依据滴滴此前提供的数据,其平台上大约3/4的司机日结单数小于4单,属兼职性质。而根据去年10月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网约车需8年强制报废,普遍认为这一条款将令大部分兼职车辆和司机退出网约车市场。

  28日出台的《暂行办法》对此进行了修正,明确:“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条件对于专车、快车车辆来说并不算高,小车开到40万公里左右也就基本上要换车了。

  对网约车平台的管理方面,《暂行办法》依旧强调“属地管理”。按照新规,网约车经营平台需要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同时,地方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有一定的裁量。

  目前,类似滴滴、优步等平台,还有拼车或顺风车业务。而去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拼车、顺风车将不适用该办法,未将其纳入网约车管理范畴。28日发布的新政对之进行了修正。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和义务。”《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也“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有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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