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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汽车公告查询系统的由来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7-6-23 21:59:5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目前我们每买一辆汽车,都会去查看它的参数信息,那么,在专用汽车行业当中,汽车公告是如何演变而来的呢?本期, 我们来了解下公告的由来与发展。汽车公告系统主要有三种: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环保公告和“CCC”中国强制认证公告,汽车产品的产品型号必须具有上述三种公告,该车型才可生产、销售。

  2001年5月2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经贸委)发布“国家经贸产业[2001]471号”文件《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经贸委以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方式对《目录》中企业的新产品实施管理,不再发布《目录》。《公告》是国家准许车辆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是消费者向国家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的依据。

  2、《公告》由文本和光盘两部分组成。文本中列入企业名称、商标、产品型号、3、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产品名称、整车彩色照片等内容,光盘的内容调整时,不再另行通知,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4、《公告》由国家经贸委印送各地经贸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当时《公告》同时在国家经贸网站上公布。

  5、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中,对车辆产品的进口部件状态或执行标准、技术法规有关问题,可向国家经贸委提出查询,由国家经贸委产业政策司函得,并抄送交管局和有关部门。

  6、已列入《公告》的车辆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告》中批准车型组织和生产销售。严禁、套用、转让《公告》中的产品及合格证,违者将从《公告》中撤销生产企业或产品。

  2006年7月28日发布《国家发展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此次通知的发布,对《公告》管理流程适当调整,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

  2、产品有效期产品有效期限是指车辆产品从《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公告》公布撤销之日止。在此有效期内,车辆产品为国家批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完成产品出厂检验、签发产品合格证、销售等手续。

  生产企业用于检测的样车,应当在所有试验项目检验完成之后,在一段时间内样车的可追溯性,专用作业类车辆的样车应不少于2个月,其它类型车辆的样车不少于3个月。

  自第173批公告起,车辆公布部门由原来的国家发改委改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公告》查询系统受到越来越多人使用和青睐,《公告》信息由国家工信部发布,但商家考虑到查询的便捷性,汽车公告查询系统应运而生,最早汽车公告在线查询系统由金思维公司于2005年10月开发完成,到目前系统功能有所升级,但考虑到客户的体验度至2015年最新的公告查询龙行专用汽车公告查询系统增加了产品对比能功,三大查询系统同时开发免费手机版本的汽车公告查询系统,整个体验度都有所提升。

  1、公告的内容很多,不只是一个载质量、准拖挂质量的问题。有时候看似一样的车,由于其中一个参数不同,就不能套用。

  2、同一个公告车型有很多变化:发动机、轮胎、开门的形式、材料等,有些在公告正文中体现,有些在公告“其它”栏中体现,一定要看全。

  3、有一些地方不认可同一辆车有不同的技术参数(如云南),所以只要新产品到位后,一定要选定当地主销的最理想的参数去锁定(注册登记)。否则,一旦车辆管理部门录入了参数,就不能更改了。

  5、作为中重卡来说,其载质量(准拖挂质量)、整备质量、总质量(同车辆型号有关)永远是最重要的参数,一定要记住。

  6、公告实际上就是将一辆的标准用数据的方式对所有车辆进行了明确和限定。车辆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公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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