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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业务未尽责东海证券、华创证券收到监管警示函

※发布时间:2019-9-9 2:32:3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enoou公告显示,东海证券作为“15顺风01”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未及时发现发行人将募集资金中2.71亿元划转至其全资孙公司上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外,通过查阅江苏证监局官网时发现,1月23日江苏证监局就已公布了出具给东海证券的警示函,同日华创证券也被出具警示函。

  华创证券同样因债券业务受警示,在担任“16千里01”受托管理人期间,未采取有效手段对发行人之实控人庄敏的对外投资信息进行核查以及对部分大额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构成内容进行核查。同时,对发行人合同执行与约定严重不符、实物流与资金流明显不匹配的2.75亿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实际被发行人原实控人占用)没有进行充分关注,导致最终未能识别并督促发行人纠正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依据相关,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创证券及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叶海钢、团队负责人吴宏茗、该项目负责任人葛源、项目组沈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孙越)

  财成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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