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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持续稳步增长

※发布时间:2019-11-7 14:46:4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小米的乱情人生统计局巡视员刘光华介绍道,前三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全年经济稳增长的基础趋于稳固。全省地区生产总值6426.0亿元,同比增长6.1%,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90.3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2128.7亿元,增长5.2%;第三产业增加值3507.0亿元,增长6.7%。

  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彭国强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情况。他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持续稳步增长。

  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045.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62.4元,同比增长7.9%。工资性收入增长8.4%。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112.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49.9元,同比增长8.4%,占可支配收入的67%,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增长6.1%。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11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1.4元,同比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8.8%;财产净收入增长8.4%。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005.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5.8元,同比增长8.4%,占可支配收入的8.3%;转移净收入增长6.6%。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81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5.4元,同比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的15.9%。

  随着惠民惠农政策的实施和落实,前三季度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444.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30.8元,同比增长9.0%。就业稳定待遇提升,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121.1元,同比增长9.3%,占可支配收入的32.9%;农业稳定发展,经营净收入稳步提升。经营净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农产业的较快发展和强势拉动。前三季度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达到2207.2元,同比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比重34.2%;财产净收入回落。前三季度财产净收入达到129元,同比下降17.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扶贫政策助推发展,转移净收入大幅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达到1987.2元,同比增加257元,增长14.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30.8%。

  城镇居民八大类生活消费呈现“六增两减”态势,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全面增长。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751.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42.8元,同比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921.6元,同比增加473.7元,增长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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