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闻网报道)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马墩村一宋姓村民,因对其儿媳未能取得全额参与村集体分配不服,在镇综治维稳中心多次主动协调劝解未通的情况下,于10月14日上午,在镇综治维稳中心采取过激行为,将自己烧伤。镇综治维稳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在抢救伤者时也被烧伤。目前,两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暂无生命,珠海市人民医院正在全力救治。斗门警方已经对案发过程和原因进行了调查取证。
据调查,新马墩村于2012年10月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制定了本村款的分配方案。以2008年8月11日为界定日,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原则。对世居村民、返迁户,80年代以后的新迁户等不同人群分别做出了享受全额、八成、三成、二成不等的分配。宋某是世居村民,其儿子于2008年6月24日结婚,儿媳的户口是2008年8月28号才由其娘家迁到宋家。由于儿媳娘家是90年代由广西新迁入村的,按方案只能享受二成分配。因此,宋某的儿媳按分配方案只能随娘家享受二成的分配。但宋某以其子6月20号结婚为由,要求其儿媳享受全额分配。宋某是当时参与制定分配方案的村民代表之一,村民代表大会认为宋某提出的理由不合理,通过表决了他的要求。宋某随后又到镇综治维稳中心,镇综治维稳中心接访后积极与村委会沟通协调,村委会将宋某的再次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但宋某的要求先后两次都被村民代表大会否决了。
当日上午九时许,宋某再一次来到白蕉镇综治维稳中心要求解决其儿媳村集体分配的问题,并强烈要求接访人员马上解决。工作人员再三解释,其反映的问题属村民自治范畴,只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镇里会再次协调村委会,商议解决办法。但宋某突然情绪激愤,将随身携带的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如不立即解决其儿媳分配问题就点火,随即点燃了手中的打火机。在一旁的工作人员反映迅速,冒着被烧伤的,奋力将宋某拉出房间扑倒在地,其它工作人员迅速上前扑灭明火。据医院介绍,宋某烧伤面积达85%。工作人员何某的手臂和背部为4%的浅度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