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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岭南大道北延线等3条道房屋征收公告出台 每平方米补偿超13万元_金羊网新闻

※发布时间:2017-6-22 12:09: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次房屋征收范围位于佛山老城区最核心地段。3个征收公告所涉及的征收标准相同。住宅类房屋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三种方式。特别的是,岭南大道北延线征收公告中提及,国有出让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按该地第一次出让取得的成本价的剩余使用年限余额给予补偿。

  在货币补偿标准上,将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为基准,再上调20%作为货币补偿标准,在上述的基础上,另行给予被征收人4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但货币补偿标准总额不得高于属地镇(街道)一手商品住宅交易均价。

  综上所述,钢混结构货币补偿(含购房补助)合计为1408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货币补偿(含购房补助)合计为136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货币补偿(含购房补助)合计为13120元/平方米。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的,核定的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1 1的比例进行调换。配套车房(库)可计入住宅面积。征收部门按“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近似”原则提供安置房,由被征收人选择进行产权调换。

  安置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和被征收房屋核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差异部分,安置房大于被征收房屋的,增购建筑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含5平方米)的,按2800元/平方米结算;超过5平方米的,按房屋钢混结构的货币补偿标准(含购房补助)结算。安置房少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建筑)面积不足部分按该安置房交付通知书通知日期的上一季度销售均价或安置房所在属地镇(街道)一手商品住宅交易均价补回给被征收人。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的,按“先签先选”原则进行选房。自入户动迁之日起,被征收人在两个月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合同的,可优先参加第一轮抽签选择安置房;在第二个月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合同的,参加第二轮抽签选房。

  据了解,安置房的交付标准为毛坯房,位于原佛山市委党校地块内。安置房以毛坯房形式交付的,在交付安置房的同时,按被征收房屋核定的套内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的基本装修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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