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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警支队召开治理黄标车新闻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6-11-8 11:19:5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10月27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指挥中心召开治理黄标车新闻通报会,会上对10月2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对“黄标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进行了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范围扩大。此次禁行范围扩大,包括长春市(含双阳区、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的城市道路全天候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但是“零公里”以外的高速、公路、村村通的道路不做限行,可以通行。

  加强严管。相关部门将严格对黄标车的检验核查标准,全面收紧检验政策,对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的车辆,在行驶、营运、使用等方面实行最严格的限制措施,提高黄标车的使用成本。

  报废补贴。根据《长春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对提前淘汰报废的黄标车所有者给予一定经济补贴。根据补贴方案,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无强制报废期或强制报废期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提前办理报废手续的黄标车(不包括转出车辆和按期报废车辆),均可享受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最高可补贴2.2万元。

  高压严管。长春交警将对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并抽调专职警力治理黄标车。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200、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同时,长春交警已对省总队下发的七万八千台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信息进行了重点标记,民警执勤时一旦发现这样的车辆上路行驶一律实施扣车并强制报废。

  监督举报。如果发现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市民可以拨打进行举报。(周东魁)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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