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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31 11:12:1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事件回放

  2013年5月27日,《新快报》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报道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事件。

  2013年7月10日、11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连续发布以“舆霸与打手”、“打手!阴谋,黑手,舆霸!”为题的微博,将陈永洲的记者证及身份信息在网络上公开,并将《新快报》相关报道描述为虚假报道。《新快报》随后发表《严正声明》,要求高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上述微博侵权言论,并在微博及相关媒体中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高辉没有回应。

  2013年10月19日,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湖南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跨省刑拘。

  随后,《新快报》社、陈永洲本人决定以涉嫌侵犯名誉权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辉提起诉讼,并于2013年8月7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后据悉,对方向天河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10月22日,《新快报》从天河区法院获悉,该院已依法驳回其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由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新闻报道所引发的诉讼,已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

  本报综合消息

  中联重科22日卷入《新快报》记者被长沙警方带走事件。曾连续发表多篇批评中联重科报道的广东《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日前在广州被长沙市公安局带走。据悉,中联重科公司此前就陈永洲多次报道涉嫌损害中联重科商誉一事向长沙警方报案。从2012年9月26日到2013年6月1日,陈永洲曾发表10多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报道。

  《新快报》昨日头版头条发表文章《请放人》。文章称,“各位读者,我们的记者陈永洲报道了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然后他就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

  股市表现

  中联重科H股放量下跌近6%

  中联重科昨日A、H股均重挫,截至收盘,中联重科A股跌2.94%,收报5.61元。H股跌5.93%,收于6.82港元,成交均大幅放大。截至收盘,中联重科H股成交额达1.66亿港元,而该股周二全日成交仅2219万港元。

  中联重科今年在A股市场走势低迷,自2月4日上探10.40元高点后,便一路下跌,最低下探4.93元。中联重科H股走势类似,去年12月19日,上探12.16港元,随后也是一路下挫,最低至4.74港元。

  安信证券近日发布中联重科的研究报告称,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6亿元,同比下降30.8%,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9.05亿元,同比下降48.3%,扣非后净利润28.68亿元,同比下降49.9%,对应EPS为0.38元,业绩下降幅度过大超出市场预期。

  “他们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中联重科:对方对我们长期严重失实报道。中联重科童事长助理杜峰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快报》与中联重科的纠纷,源于“对方对我们长期的严重失实报道”。他表示,此事已立案,案情会有公安机关公布。

  中联重科宣传部王部长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联重科方面曾去找《新快报》交涉,“希望他们能到企业来调查……但是他们不认可,他们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新快报》:记者的报道是职务行为。《新快报》相关负责人于23日中午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这名负责人强调,该报记者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如果陈永洲报道有问题.我们非常欢迎中联重科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跟我们交涉。可以和我们打官司,如果官司输了,我们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我们就关门。”这位负责人表示,“没有发现陈永洲有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的事情。”

  长沙警方:被刑拘记者存在捏造事实情形。23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向新华社记者表示,陈永洲捏造的涉及中联重科的主要事实有三项,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于19日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陈永洲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一是捏造中联重科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资流失,私有化。二是捏造中联重科搞“畸形营销”。三是捏造和污蔑中联重科销售和财务造假。

  职务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

  范以锦:判断新闻报道失实与否,必须经过调查研究。针对这一事件,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曾任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的范以锦表示,判断新闻报道失实与否,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并非所有的报道失实都等同于“损害商业信誉”,怀疑陈永洲“本身也有问题!”,这属于偷换概念,如果警方掌握了陈永洲涉嫌敲诈勒索或受贿的证据,应使用这两个罪名刑拘他,而不能“先抓后审”。

  《羊城晚报》集团:严格依法办事保护正常舆论监督。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负责人认为,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和舆论监督,是一种职务行为和社会责任,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我们一直要求记者在新闻采访中坚持实事求是,严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规范;我们也希望有关方面能理清正常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与损害商业信誉的区别,合法合理地处理这起备受关注的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舆论环境。

  《新快报》发表的12篇调查文章

  2012年

  3月24日:《中联重科回应“三宗罪”》

  9月26日:《中联重科财技曝光:坏账计提藏玄机半年虚增利润7亿》

  9月27日:《中联重科被指利益输送》

  10月12日:《中联重科资产图谱里的阴谋与阳谋》

  2013年

  1月07日:《向文波微博影射中联重科“私有化”?》

  1月22日:《中联重科频揽公关高手工程机械业现畸形营销》

  4月1日:《中联重科或财务造假CIFA诡异业绩涉嫌利益输送》

  5月16日:《中联重科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畸形营销高烧不退》

  5月27日:《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神秘大户逾亿设备先买后退》

  5月29日:《中联重科印证举报材料属实大客户销售数据与年报矛盾》

  6月2日:《中联重科股东去年减持现蹊跷机构纷纷下调目标价》

  7月25日:《〈新快报〉再质疑中联重科连发七问促继续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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