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黄弘妍)昨日,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发布了2015年11月份福州市CPI运行情况,11月份,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五涨三降”。其中:烟酒类上涨7.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7.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2%,居住类上涨1.7%,食品类上涨0.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下降0.1%,衣着类下降1.1%,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0%。1-11月,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平均上涨1.7%,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七涨一降”。其中: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6.1%,衣着类上涨4.1%,烟酒类上涨4.0%,居住类上涨2.3%,食品类上涨1.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0%,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9%,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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