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李某某等人案的相关代理及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市律师协会日前通报称,近期将对其涉嫌违规的行为展开调查。
市律师协会9月29日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针对近期本市部分律师在代理不公开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违反律师职业、执业纪律规范的行为,特别是李某某等人案相关代理及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均造成了不良影响,广大律师反应强烈。
据了解,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市律协制定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对于律师各项执业行为均有明确,全市律师在代理不公开审理案件过程中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注重职业操守,自觉履行不公开相关审判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实施有悖性法律的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代理职责,做行业形象和声誉的典范。
市律协会长张学兵说,针对目前个别律师在代理不公开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律协将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订过程中设置专门条款进行严格规范,并组织起草《律师办理不公开审理案件业务操作指南》。同时,加强对全行业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执业水准及职业素质。此外,律协将对有关案件及代理律师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切实行业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
名词解释
不公开审理
所谓不公开审理,是指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刑事诉讼法审判第一审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包括: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审判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法中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法律另有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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